公开报价
关于提供海上游览、巡游和快艇租赁服务
商标 UNION MARINA
富国岛,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本文件是 UNION PHU QUOC COMPANY LIMITED(简称 UNION PQ CO., LTD,商标"UNION MARINA")向不特定数量的自然人和法人发出的正式提议(公开报价),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民法典第 407 条(公开报价)和越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下述条款订立有偿提供旅游娱乐服务(海上游览、巡游、快艇租赁及相关服务)的合同。
客户通过以下任一行为完全和无条件地接受本报价的条款(接受):通过官方网站 unionmarina.vn 提交预订申请、通过电话、通过通讯软件(WhatsApp、Telegram、Zalo、KakaoTalk)或网站上指定的其他可用联系方式,以及通过为所选项目支付预付款(押金)。接受报价即表示客户完全和无条件地同意其所有条款,并被视为以简单书面形式(越南民法典第 400 条第 3 款)订立服务合同。
1. 术语和定义—"服务提供者" — CÔNG TY TNHH UNION PHÚ QUỐC(UNION PHU QUOC COMPANY LIMITED),以商标 UNION MARINA 运营,其详细信息在本报价第 13 节中指定。
—"网站" — 服务提供者位于 https://unionmarina.vn 的官方网站(及其语言版本)。
—"客户"("客人") — 按照第 4 节规定的方式接受本报价的自然人或法人。
—"服务" — 网站上发布的海上游览、巡游、快艇租赁、VIP 钓鱼和其他项目,以及附加服务(接送、船上娱乐等)。
—"项目" — 客户在预订时选择的具体服务类型(日间双体船巡游、日落巡游、私人包船、雅马哈 FC-27 快艇个人租赁、VIP 钓鱼)。
—"预订"("申请") — 客户为特定日期、时间和客人数量下达的特定项目订单。
—"凭证"("预订确认") — 服务提供者在收到预付款后发送给客户的文件(电子信息),确认预订的事实。
2. 报价的主题2.1. 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以有偿方式向客户提供所选项目范围和条件内的服务,客户有义务按照本报价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期限接受并支付此类服务。
2.2. 现行项目清单、其持续时间、路线、容量和估计费用均在网站上公布,并在本报价附件 1(第 6 节)中列出。服务提供者有权单方面更改项目的组成、日程和费用;在预订之前,相关最新信息会在网站上公布;价格变更不适用于已支付和确认的预订。
2.3. 服务提供地点为 Union Marina 自有码头及富国岛(Đặc khu Phú Quốc, Việt Nam)附近水域,以及所选项目确定的路线。
3. 预订程序3.1. 要预订项目,客户可通过网站上的表格(注明项目、日期、客人数量、姓名和电话)、电话 +84 977 01 85 01、电子邮件 info@unionmarina.vn 或网站上指定的通讯软件向服务提供者发送申请。
3.2. 收到申请后,服务提供者确认所选日期有空位,并向客户发送应付款项的详细信息和金额。
3.3. 只有在收到服务提供者确定的金额(通常为项目费用的 30–100%)的预付款(押金)并向客户发送凭证后,预订才被视为已确认。
3.4. 客户在网站上填写表格并点击"提交申请" / "立即预订"按钮,即确认已阅读并同意网站上发布的隐私政策和个人数据处理程序。
4. 合同订立程序(接受报价)4.1. 报价被视为客户在以下事件中先发生者发生之时被接受:(a) 为所选项目支付预付款;或 (b) 客户收到服务提供者确认预订的凭证。
4.2. 从接受之时起,本报价具有服务提供者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3. 在按照所选项目实际提供服务后,合同被视为已由服务提供者完全履行。
5. 服务费用和结算程序5.1. 每个项目的费用在网站上以越南盾(₫)和美元($ — 仅供参考,为方便起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付款以越南盾按服务提供者在付款日指定的汇率进行)列明。
5.2. 本报价发布日期有效的项目预估价格见下表(附件 1)。预订日期的实际费用始终在网站上标明,并/或在处理申请时由服务提供者确认。
5.3. 付款通过银行转账至服务提供者账户、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服务,或双方约定的方式以现金支付。付款义务自资金记入(服务提供者收到)服务提供者账户之时起视为已履行。
5.4. 项目费用(除单独说明外)包括:根据所选项目使用船只/快艇、船员、燃料、基本浮潮设备(在所选项目规定的情况下)、网站上特定项目描述中说明的餐食/饮料,以及在服务提供者服务区域内免费提供的"酒店 — 码头 — 酒店"接送。
6. 接送。North Island 地区的额外接送费6.1. 标准接送(在客人居住地接客并在项目结束后送回)包含在项目费用中,并在服务提供者确定的服务区域内提供。
6.2. 对于居住在 North Island 地区的客人,需支付每人 250,000(二十五万)越南盾的额外接送费。该金额涵盖在客人居住地接客和项目结束后按相应旅游行程送回。
6.3. 第 6.2 条规定的额外接送费由客户在支付所选项目费用时同时支付,或在接送开始前支付,除非与服务提供者另有约定。
6.4. 服务提供者有权确定和更改需要额外支付接送费的地区清单,以及此类费用的金额,并须在预订阶段、支付预付款之前向客户传达最新信息。
6.5. 接送车辆的到达时间由服务提供者提前与客户协商,并在凭证中或以其他联系方式告知客户。
7. 附件 1。项目清单及预估费用* 所列费用仅供参考,为本报价发布日期的费用,需在网站 unionmarina.vn 上和/或处理预订时予以澄清。船上额外娱乐活动(充气艇拖拽、水上摩托艇、三体船迷你巡游、进入第三层 VIP 甲板等)的费用按服务提供者现行价格单独支付。North Island 地区的额外接送费(本报价第 6.2 条)不包含在所列费用中。
项目(服务) | 持续时间 | 容量 | 费用* |
日间双体船巡游(08:00–14:00) | 6 小时 | 团体形式 | 2,250,000 ₫ / 每人 85 美元 |
日落巡游(14:45–21:45) | 7 小时 | 团体形式 | 2,400,000 ₫ / 每人 90 美元 |
私人包船(早/晚) | 6 小时 | 最多 45 人 | 95,000,000 ₫(3,600 美元)/ 100,000,000 ₫(3,800 美元)每船 |
雅马哈 FC-27 快艇个人租赁 | 6 小时 | 最多 7 人(基础费率最多 4 人) | 13,250,000 ₫(500 美元);每增加一位客人 — 1,300,000 ₫(50 美元) |
雅马哈 FC-27 快艇 VIP 钓鱼(05:30–13:00) | 7.5 小时 | 最多 4 人 | 16,000,000 ₫ / 每船 600 美元 |
8.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1. 服务提供者有义务:
— 按照所选和确认的项目,在约定的日期和时间提供服务;
— 确保客户在船只/快艇上的安全,配备救生设备,并在项目开始前进行安全指导;
— 及时通知客户因客观原因(包括天气条件)导致的项目日程变更、取消或延期;
— 按照网站上发布的隐私政策确保客户个人数据的保密性。
8.2. 服务提供者有权:
— 因气象、技术或其他威胁客人安全的原因单方面延期或取消项目,向客户提供替代日期或退还未提供部分服务已支付的款项;
— 拒绝处于酒精或毒品影响下的人员登船,以及其行为对其他客人和船员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员登船,且不退还服务费用;
— 为个别项目(特别是 VIP 钓鱼、快艇租赁)设定附加条件和限制(包括年龄和医疗方面)。
8.3. 客户有义务:
— 及时足额支付所选项目的费用,并在必要时按第 6 节支付额外接送费;
— 在预订时提供真实数据(姓名、联系电话、客人数量、居住地点);
— 在约定时间到达服务开始地点(或接送集合点);
— 遵守安全规则、船员指示和本报价;对因自身过错造成服务提供者财产或第三方损害承担责任。
8.4. 客户有权:
— 在预订前获得有关项目内容和费用的完整和真实信息;
— 按照本报价第 9 节规定的程序取消项目或将其延期至其他日期。
9. 预订的取消、延期和退款9.1. 客户有权取消预订或将其延期至其他日期,并以预订所使用的方式(电话、通讯软件、电子邮件)通知服务提供者。
9.2. 退还预付款的条件和期限(全部、部分或不退还)取决于在项目开始日期前通知取消的时间,并在预订时告知客户;如无其他约定,适用以下预估条件:项目开始前 48 小时以上取消——全额退还预付款;不足 48 小时取消——预付款不予退还,除非因服务提供者主动取消项目。
9.3. 如因服务提供者主动取消或延期项目(包括因天气条件、技术原因),客户有权选择:延期至其他日期或全额退还已支付款项。
9.4. 退款以与付款相同的方式进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同意退款之日起不超过 14(十四)个日历日的合理期限内进行。
10. 双方的责任10.1. 对于未履行或不当履行本报价规定的义务,双方按照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现行法律承担责任。
10.2. 服务提供者不对因不可抗力情况(风暴、台风、政府部门限制航行的决定,以及第 11 节规定的其他事件)造成的未履行义务负责,也不对因客户未遵守船员指示和安全规则而造成的损害负责。
10.3. 服务提供者不对留在船只/快艇上或接送等候区无人看管的客户个人物品的丢失或损坏负责。
10.4. 服务提供者对客户在本报价下的总责任限于客户为相应项目实际支付的金额。
11. 不可抗力情况11.1.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自然灾害、风暴警告、台风、政府部门的行为、事故、流行病及其他超出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造成部分或全部未履行本报价义务,双方免除责任。
11.2. 出现此类情况时,履行义务的期限相应延长;如项目无法提供并延期,则适用本报价第 9 节的规定。
12. 个人数据12.1. 客户在预订时,即同意为履行本报价的目的,按照网站上发布的隐私政策和"个人数据处理"部分规定的方式和条件,处理其个人数据(姓名、联系电话、居住地址、预订时提供的其他数据)。
13. 服务提供者详细信息全称(越南语):CÔNG TY TNHH UNION PHÚ QUỐC
全称(英语):UNION PHU QUOC COMPANY LIMITED
简称:UNION PQ CO., LTD
商标:UNION MARINA
企业注册号(Mã số doanh nghiệp):1702345751,由安江省计划投资厅(企业和合作社注册处)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签发,第 1 号变更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9 日
注册资本:500,000,000 越南盾(伍亿盾)
注册地址:Căn nhà B6-905, Phú Quốc Waterfront, Khu phố Đường Bào, Đặc khu Phú Quốc, Tỉnh An Giang, Việt Nam
实际经营地址/港口:UNION MARINA,富国岛,越南
董事(法定代表人):Hoàng Trung Nhân,越南公民
电话:+84 977 01 85 01
电子邮件:info@unionmarina.vn
网站:https://unionmarina.vn
本报价自在网站上发布之时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被服务提供者撤回或以新版本取代。报价的最新版本始终可在 https://unionmarina.vn("报价"部分)查阅。
本版本发布日期:2026 年 9 月 21 日